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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闽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林蓉 何昕)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发放了我市首笔“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标志着以“带押过户”新模式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我市实现零的突破。
据悉,“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用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组合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向购买已设立有抵押权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优先用于偿还以该房屋抵押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在传统模式下,市民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抵押的不动产进行买卖交易时需由卖方先筹集资金归还原贷款,在解除原不动产抵押后方可办理过户,再由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操作下来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复杂。而在漳州的新模式下,民众可以采用“带押过户”模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卖方只需预申请结清原贷款和注销原抵押,买方就可以将首付款转入规定账户,方便快捷。
“‘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推行,既可以有效降低买卖双方的时间成本,又可以减少卖方的资金占用成本;既让办理‘带押过户’的对象继续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低息的权利,又通过交易和贷款资金转入银行监管账户的方式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可谓一举多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心将继续以“满足群众迫切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全面推进“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让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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