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不解,为何物业进场三年没有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想办停车位却也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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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未和业主签合同,办理停车位又遇“费用捆绑”
西安市民郑女士家住狄寨路西安公交鹿苑小区,她介绍,这个小区原为西安公交公司家属院,由公交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前几年家属区改造,物业移交给了一家名叫华衡的公司进行管理。后来又移交给了致诺资产管理公司负责。”郑女士说,致诺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工作已有三年,却一直没有和业主签合同。“我们不少业主觉得没有合同保障,所以不愿意交物业费。”
郑女士介绍,该小区没有地下车位,因此需要按年租赁地面停车位。“前几天我去办理停车位时,却被告知需要先交物业费,才能交停车费,否则就不让车辆进小区。”郑女士说,“将物业费和停车费捆绑收取,这种行为很不合理。”
物业:手续已和原单位办清,停车位已饱和无法新增
3月1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安市灞桥区致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为国企家属院,根据“三供一业”移交方案,2017年时小区物业移交给了西安华衡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时,根据灞桥区政策要求,鹿苑小区需要进行属地化移交,我们公司进行整体接收,进行资产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负责人说,当时致诺公司已和公交公司、华衡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且该小区没有业委会,因此暂时无需和业主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对于业主所说物业费和停车费“捆绑收取”一事,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确实有大量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将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但未使用限制办理停车位的方式来催收。
“这里属于老旧小区,停车位少,今年办理数量已经饱和,因此近期没办法新增停车名额。”负责人说,“之后我们也将和业主进行沟通,说明情况,避免造成误会。”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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