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的通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更好满足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要,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的通知》要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日起全面推行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亮码可办”的定义
“亮码可办”是指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电子码”,代替原有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纸质证明;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获取职工个人证明,为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二、“电子码”的用途
缴存职工到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需要出具公积金证明时,可提供“电子码”作为证明使用。
三、“电子码”的获取
缴存职工登录微信或支付宝上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入“服务”页面,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可自行出具“电子码”。“电子码”有效期为24小时,被查询后立即失效。
咨询电话:0851—12345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3日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杨倩倩 责编/王瑶瑶 审核/曾昕 终审/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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