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
2、国有独资企业(Enterprise solely funded by the State) 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另外: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
4、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5、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
6、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7、对于企业由三方合资,其中两家为国有企业,国家资本之和超过50%的,在填报"国有经济控股"时,国家资本不能按两家之和来计算,而应按企业的实际控股或控制情况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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