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重组遭问询:要求说明标的资产存货是否大额滞销积压,及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远高于同行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3-09 22:04:5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英飞特3月9日收到深交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2023年1月30日,公司直通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简称“回函”),并于3月6日披露《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根据回函,卖方1与德国标的公司签署《商标许可协议》、《欧司朗品牌许可协议》,约定将226项商标、178项品牌商标许可给德国标的公司使用。其中商标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至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品牌商标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三年内有效。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上述商标许可是否对标的资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是否为标的资产销售商品及开拓市场所必需,说明许可期限到期后的具体安排,是否存在许可期限到期后不能续约、导致标的资产经营与销售能力大幅下滑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要求公司说明标的资产存货未设置库龄的具体考虑,标的资产针对存货的具体管理方式及合理性,存货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缺陷。说明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存货是否存在大额滞销、积压的情形,标的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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