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法院电话你知道吗?法院为什么总劝被告调解?

来源:华讯网时间:2022-11-28 09:23:36

福州长乐法院发近1亿元悬赏公告怎么回事?

11月8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告称法院在执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林某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悬赏总金额最高可达到9762万元。凡向法院举报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经查实控制、处置变现后执行到位的,法院将按执行到位金额20%予以奖励。

长乐区法院电话

法院名称:长乐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91-28922439

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吴航路471号

长乐法院成立于1951年,原设有11个庭、科、室,经1998年及之后对内设机构作较大调整后,现共有19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执行局、研究室、行装科、监察室、党总支部、司法警察大队以及金峰、古槐、漳港三个人民法庭。长乐法院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工勤人员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干部总数的77.4%,其中硕士4人。共有法官64人,其中审判员52人,助理审判员12人。还有书记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51人。全院科级以上干部29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审判员16人,副科级审判员12人。

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法律规定开庭时间是包含审结期限之内的。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的,立案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六个月之内审理结束,有其他的情况按另行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民事案件说,法院开庭后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具体时间无规定,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即从起诉到宣判在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的案件过多,所以延期审理的情况屡见不鲜。

法院为什么总劝被告调解?

法院要让原被告调解,实质是诉讼中的调解程序。

调解贯穿民商事案件全程,审理过程中的调解由法官主持。因此,法官问双方是否和解,分析各方利弊,是依法履行职务。调解是结案方式的一种,但以双方自愿为前提,法院不得强制调解,不得久调不决。因此,如一方不愿意调解,法官只能依据审理中确认的事实依法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审理中确认的事实不等于真实发生的事实。

法官只能依据庭审中确认下来的证据,结合法官个人的经验和常识,尽可能还原一个接近真实事实的事实。这个事实相较于真实事实是不完整的,即便法官从情理上认为可能事实真如一方当事人所言,但证据的缺乏,无法将此作为事实固定下来。如果双方愿意调解,虽然各方利益无法最大化,但可以获得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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