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有什么?创业板退市后还有机会重新上市吗?

来源:经贸网时间:2022-05-26 15:27:10

创业板上市流程有什么?创业板上市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1.企业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2.证监会在5日内反馈申请材料是否通过,受理还是不受理或者补充修改。

3.证监会受理后,会召开创业板的发改委会议,大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

4.在发审委会议后要获得在证监会上市的批准正式发行招股说明书,然后用2-3周时间进行路演、线下和线上认购。

5.在深交所正式上市

创业板指的是第二证券交易所市场,也可以称为二板市场。它不同于主板市场。一般来说,创业板适用于中小企业、创业公司和一些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很难在主板市场上市,但需要融资和发展,才能在创业板市场跑得更远。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均以“300”开头。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上市条件更宽松,门槛更低。由于创业板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发展相对不成熟和稳定,创业板市场的监管体系,更为严格。创业板于2009年正式上市,对于投资者来说,主板市场通常比创业板风险小,但创业板可以回归的可能性更高。

设立创业板是为了为创业公司提供融资渠道。为了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估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经济发展,促进知识与资本结合。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风险,促进投资良性循环,提高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增加中小企业股份的流动性,方便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并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为了推进企业规范运作,扶持有发展前景但没有资金的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创业板上市流程有什么?想在创业板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发行人要满足是依法设立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为基础计算;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无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5.没有被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且仍在禁售期内的;

6.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条件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若要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公司在其股票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四)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八)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公司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公司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十一)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二)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

(十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的情形;

(十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十三项所称“影响其任职的情形”,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2.公司若因触及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的,能否申请重新上市?

答:公司因触及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3.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其申请时间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强制终止上市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向深交所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其申请时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公司因市场交易类指标其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与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三个月;

(二)公司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欺诈发行除外)其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与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公司因市场交易类指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其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与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十二个月。

4.深交所在收到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后,在什么时间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答:本所在收到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司按照本所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但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

5.深交所受理终止上市公司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申请后,在什么时间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答:主动终止上市公司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本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申请的决定。

强制终止上市公司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本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请后的六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申请的决定。

在此期间,本所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提供。公司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但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本所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就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6.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后续能否再次提出申请?

答: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公司不得再次向深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的申请。

7.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深交所同意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期限内完成重新上市的所有准备工作并上市交易?

答: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的,应当自本所作出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重新上市的所有准备工作并上市交易。公司遇特殊情形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向深交所申请并获本所同意。

公司股票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上市交易的,深交所关于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文件失效。

8.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请的,公司应在上市前多久发布公告?

答:经本所审核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公司应当及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告相关情况,并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重新上市报告书、重新上市提示性公告、重新上市保荐书(如适用)和法律意见书。

9.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是否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开盘参考价如何确定?

答: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为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定价的,可以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公司应当对外披露具体情况,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应当对此发表专门意见。

主动终止上市公司其股票未进入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挂牌转让的,公司应当就其股票开盘参考价的确定方法及其依据等情况进行公告,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专门意见。(来源:深交所投教)

关键词: 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 开盘参考价如何确定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退市后还有机会重新上市吗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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